喜讯:我院荣获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近日,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关于2012年度省级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的通报》(粤公通字〔2013〕64号),授予我院“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荣誉称号。
我院位于广东、海南、广西三省(区)交汇点,背靠广西,面向海南,距湛江市区40余公里,距离湛江港、湛江机场半小时车程,交通四通八达,南北东西贯通,道路运输繁忙,交通环境较为复杂,但学院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始终把师生的安全放在首位,成立了以院长孙汉超为组长的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探讨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新途径和新方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班辅导员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与学生、家长签订了《交通安全保证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抓落实,学生家长、社会力量配合抓的良好局面。
我院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及周一升旗时间向全体师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识,鼓励师生争做文明交通使者,进一步提高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学院设立了交通安全专用宣传栏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橱窗,定期刊出交通安全法制常识及相关信息。班级黑板报也围绕交通安全主题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除此之外,还不定期组织学生观看有关交通安全方面的警示片和教育片,并要求学生写出观后感。我院把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当作一种主题教育来实施。教师能巧妙地将交通安全知识贯穿于课堂教学中和综合实践课中,让交通安全的警钟随时敲响在学生耳边。
我院建立交通义务执勤制度。学院门前是省道,过往车辆多、速度快,考虑到这个实际情况,我院在校门口设立了明显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每天由一位值班领导带队,由8至10名成员组成门前交通义务执勤小组,在师生出入校门高峰期进行交通疏导,有效地保障了师生的出行安全。学生出入校门时均有值日门卫在校门口进行值班,要求所有车辆慢速行驶,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并规范在校内各种车辆分类的停放,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员按章行驶,禁止酒后驾车。
通过创建“文明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我院校内交通更加有序、读书学习蔚然成风、人文情怀浓郁、校园环境更加舒适安全,赢得了社会的认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按照上级部门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我院及周边交通安全工作,为确保全院师生在校安全、出行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学院大门树立施工安全警示
交通安全队员指引学生安全过马路
交警来我院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交通安全文明班领取流动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