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关于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教保函〔2018〕128号)文件要求,学院于2018年11月23日召开安全工作分析会议决定,为保障全校师生人身安全从2018年12月1日起在校内禁止学生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请各学生于12月1日前自行妥善处理各自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12月1日后学院保卫处、学生处联合进行全面清查,对查扣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将移交交警部门处理。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保卫处 学生处
201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