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关于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方面的管理方法
为切实加强对我院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的管理,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相关管理方法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高校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的管理,对于传播科学理论和先进文化、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健康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的管理,具备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在事关政治方向和根本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按照“把握导向、趋利避害、加强管理”的原则,牢牢把握工作主导权,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有害思潮的传播,坚决抵御和防范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三)加强和改进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的管理,必须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讲授宣传有纪律,正确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正确处理学术研究和课堂教学的关系。既不要把学术探讨中出现的问题当作政治问题,也不要把政治倾向性问题当作一般学术问题。
二、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的管理
(一)加强和改进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管理。
1.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把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是否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是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课堂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将这些要求纳入教师培训、聘用合同和教学任务书内容,明确告知教师,作为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2.进一步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教务处及有关院系要担负起课堂教学全程管理的重要职责,会同学院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以及各学院,严格执行专兼职教师聘用、教师课堂教学监督、考核等环节,严把课堂教学政治关、质量关。
3.聘任外籍教师担任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规定。对散布攻击我国政府和政策法规的言论,或从事传教活动的,要依法解除聘任合同,并及时上报主管校领导。
4.对于在课堂教学中传播错误观点和言论的,要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对散布反动言论或从事非法活动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加强和改进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
1.严格审批要求和程序。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实行一会一报制,落实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主办单位须填写《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申报审批表》(详见附件),由党委总负责,并视具体情况审批、备案。
2.各学院、部门面向校内师生举办的形势政策、思想政治、德育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由党委审批备案;教育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由教务处审批,并报党委备案;学术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由科研处审批,并报党委备案;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须经学院党委同意,由院团委审批,并报党委备案。影响特别重大的须由党委会同主办单位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3.各学院(包括团委、学生会、系级社团)组织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由学院党委审查和审批备案。
4.邀请境外人员担任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和讲座的报告人,经学院办公室会同国际教育学院审查后,由学院公室上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填写《审批表》并附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意见,报学院主管部门备案。
5.要按照审批程序申报,校内具体主办单位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有关情况和报告内容要进行认真了解,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6.发现报告人有错误思想政治倾向或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的,不予批准举办。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
7.对在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中传播政治谣言和政治性错误观点的,要及时上报党委,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造成重大社会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视情节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8.本院被邀请到外单位担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告人的,其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三)加强和改进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管理。
1.要建立健全审批制度,严把境外基金资助的合作对象、合作内容、资金来源、协议签署关,对有敌对势力介入的境外基金组织要坚决抵制,不得接受其资助,已经接受资助的要及时查清情况,终止合作。
2.对涉及敏感问题和以了解重要资源信息为目的的研究和调查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对正常开展的涉外科研项目要加强保密审查和过程监督。
3.在申请、接受境外基金资助开展社科领域交流和合作研究之前,须按照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教师个人申请、接受境外基金资助,须向科研处提出申请,审批之后方可正式对外联系和申请。拟向境外提供的研究成果,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提供、引用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调查材料、内部资料等。
5.学院举办哲学社会科学国际会议,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和从严控制举办涉外论坛的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加强对会议过程的监管。
三、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明确到人,工作落实到人。各有关单位要把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管理方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措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重视舆情信息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汇集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和反映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有的放矢地做好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对社情、国情、民情的了解,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
(四)加强督促检查,采取重点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出现的问题敢于负责、及时处理。
四、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2018年3月31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报审批表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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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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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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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对象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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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类别 |
□形势报告会 □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 □研讨会 □讲座 □论坛 □互联网 □境外人员任报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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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报告人基本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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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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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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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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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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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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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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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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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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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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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务处、科研处、团委、院办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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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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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负责人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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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三份,主办单位、审批单位、党委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