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双休日、节假日学生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加强我院双休日、节假日学生管理,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经学生处研究上报批示特制如下规定:
1.双休日、节假日学生外出当日不能返校者,必须提前在公寓管理室和辅导员处登记,或电话说明去向。对未登记者,各公寓管理室和辅导员应及时了解情况并登记上报。
2.外出学生务必注意安全,遵守所在地、部门、景点和管区内的各项规定,严以律己、积极维护现代大学生的形象。
3.热爱大自然,不随意折枝爬树,不随意践踏庄稼、草坪,更不能野炊、玩火。爱护环境,不乱扔纸屑、瓜果皮,不乱刻乱画。
4.不允许个人以班级、部、系或学院名义组织各种形式的旅游活动。
5.辅导员应对学生进行长期的、全面的行为规范教育,及时掌握双休日学生动向。
6.加强收心晚自习考勤,辅导员必须亲自清点人数,了解未到学生情况。
7.每周一上午10时前各班应及时将考勤情况上报到各系、部,由各系、部统计后上报学生处,并附请假、旷课学生名单及去向说明。
上一篇: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试行) | 下一篇: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