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关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专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粤文理[2015]47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系(学院)、转入系(学院)、教务处、学院的审核,由学院院务会议审定,经过学院网站拟转专业名单进行为期一周公示后,同意李奉文等230位(名单详见附件)转入相关专业进行学习。
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正式编入相关专业学习,并按照《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纳。
教务处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