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建设标准(暂行)》自查工作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115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宏观指导,规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11号),并部署开展全国高校自查工作。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请我省所有高校对照有关指标逐项核对,对没有落实的项目要制定整改进度表,并将自查结果及整改进度表于430日前报我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   

联系人:吴春丽,020-3762746213416985453

E-mailgdgxsz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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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厅

一一年四月六日

学院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 邮编:5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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