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专栏
年检材料公示
基本信息
招生考试信息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人事师资信息
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教学质量信息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风建设信息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其 他

 

广 东 文 理 职 业 学 院

 

 

 

 

二零一六年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信访条列》和《湛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从源头上预防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学校稳定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到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应用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师生的说服教育,引导师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映,相互配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生后,及

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学校及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应切实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预防和处置群体姓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整个过程。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好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舆论,教育师生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力,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1、对涉及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广东文理职业学院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事件的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

  : 

副主任: 

  : 

 

3、应急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急措施;决定事件的信息发布、舆论引导、记者采访等新闻工作重要事项;研究决定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有关成员单位部门职责

制定本部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并根据本部门职责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的开展;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师生的合理要求。

1、党工委办公室:按其工作职责,做好学院统一战线、共青团工作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

团委:按其工作职责,参与处置学院共青团及35岁以下青年和未成年人维权工作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并及时上报信息。 

2、党建工作部:按其工作职责,负责参与处置学院党建和党员管理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好学院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上报信息。文明办按其工作职责,做好党的方针、路线及政策、法律法规及地区群体性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

3、党群工作部:按其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学院工会、妇联工作中的相关工作,妥善处理好学院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及时上报信息。  

 工会:按其工作职责,参与处置学院工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并及时上报信息。

妇联:按其工作职责,参与处置学院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并及时上报信息。

4、综合治理工作部(610办、防火办、流动人口管委员会):按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综治工作运行机制的作用,解决学院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学院保卫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中出现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并参与处理。做好学院内消防、禁毒宣传、打非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学院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了解掌握流动人口中存在的群体性事件苗头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在“6.10”工作中要注意做好对“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人员的摸底排查和控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以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

5、人民武装部:按其工作职责,参与处置在学院征兵、

民兵预备役工作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及时上报信息。

6、学院办公室:负责做好学院群体性重大事件的应急协调工作,参与处置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7、财务科:按其工作职责,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及在学院内发放各种经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群体性事件;负责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的经费保障。

8、学院事务管理科:师生工作:按其工作职责,对学院内涉及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做到及时反馈信息,并指导学院保卫处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群众情绪,控制事态发展。要及时掌握了解学院内所有部门的各种动态和反映,及时做好疏导调解和信息上报工作。

9、学院综合管理科:按其工作职责,负责参与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整治环保、节水及防汛、防灾及救灾工作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并及时上报信息。

负责参与处置学院内涉及用人部门和劳动者纠纷的群体性事件。负责学院绿化、保洁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做好及时处理,并上报信息。

负责本学院在计生工作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特别是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群体性事件,要做到及时控制化解,并及时上报信息。

负责参与处置学生、教职员工参与的教育系统内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指导参与事件的学生、教职员工的教育疏导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

负责做好社会劳动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参与处置因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并及时上报信息。

负责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教职员的调解和说服解释工作,努力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报送信息。

 

三、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划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I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

1、一次参与人数5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15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3、学校内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引发连锁反应,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二)重大群体事件(II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群体事件:

1、参与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罢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的非法聚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或10人以上15人以下受伤群体性事件。

3、参与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4、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5、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三)较大群体性事件(III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群体性事件

1、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上,100人以下,影响学院稳定的事件。

2、在重要场所、重点地区聚集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参与人员有明显过激行为的事件。

3、造成人员伤亡,死亡人数 在3人以下、受伤人数在5人以上,1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4、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四)一般群体性事件(IV

1、参与人数在20人以下,影响学院稳定的事件。

2、造成受伤人数在5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3、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较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及预警信息收集

1、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针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有可能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2、预警信息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但尚在酝酿过程中的。

2)聚集上访但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对可能属于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性信息,有关部门在获取信息后,应及时报告应急指挥部。

4、各部门应当避免因政策不当或决策失误而损害群众利益导致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总结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得经验教训,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分析研究。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出工作,开展相关咨询,提供必要援助,及时化解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预警行动

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迅速核实情况。

1、情况属实的: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级别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定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根据控制情况及时调整措施,并安排人员、物质、资金和技术装备,防止事态扩大。

2、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有关部门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实,必要时上报区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

五、应急响应

(一)I级应急响应: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在上一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II 级应急响应: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在学院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III级响应:较大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学院领导亲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各相关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启动应急各自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IV级响应:一般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学院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二)现场处置

 现场应急:现场应急指挥部机构到位,应急处置人员进入事发现场后,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1、事发地点主要职责

迅速通知有关部门赶到现场,了解引发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

对学生、教职员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限期研究解决;对确因工作不利而侵害学生、教职员利益的,具实向学生、教职员讲明情况,公开承认错误;对学生、教职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明道理;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学生、教职员执法守法。

 2、事发涉及部门、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人迅速赶到现场开展疏导、劝解工作,告知当事人相应的救济渠道及正当的申诉方式,通过合法手段和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主要负责人直接与学生、教职员对话,迅速研究当事人的合理要求,提出解决的方案,努力化解矛盾。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1、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应立即(最长不超过一小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上报各相关部门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有关部门应及时派员赶赴现场,核实、了解、研究并续报有关信息。

3、信息收集和报送应做到及时、客观、全面、准确。

4、信息报送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的经过,参与人数的数量和估计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它需要报告的事情。

5、信息报送形式:可通过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取传真、计算机网络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和现场录像资料。

(四)后期处置

1、应急指挥部应协调各部门及时开展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伤亡群众的救治及其它善后工作,积极恢复当地社会秩序。

2、事件平息后,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群众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要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加强跟踪和督察,防止事件反复。

3、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开展事件的损失评估工作,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

4、根据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参与事件处理的主管部门应提出整改措施,拟定完善各自预案,视情况提出修改完善本预案的意见建议。

六、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群体性事件的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有关部门已有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特别是现场应急通讯系统的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备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部门应建立处置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制度,车辆、警械及照明、灭火等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处置需要,储备物资应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区域。

(三)资金保障

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培训保障

积极组织开展应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现场指挥人员及队伍的指挥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各有关部门处置事件效率和快速有效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形成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

 ()法律保障

及时研究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法规、规定,为处置工作提供法律知识。

七、附则

(一)应急指挥部定期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

(二)学院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涉及到本部门职责内存在的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2、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利,或制定错误政策、做出错误决策、损害群众利益,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导致事件升级的。

3、因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导致学生、教职员集体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

4、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适当处置,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及时如实上报情况、及时处置,导致可能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

5、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预案制定及更新

本预案是广东文理职业学院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由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组织编订。各有关部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本预案定期进行复审和修订。

(三)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综合治理防范、处置

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综合治理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员:  

 

一、消防火灾

    1.值班人员弄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后立即通知消防队(119)组织灭火。

2.通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派出所、保卫处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组织抢救,保护现场。

3.学院值班领导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学院主要领导。

   三、“法轮功”滋事

    1.值班人员要迅速弄清滋事地点、人数、方式,立即通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吉水派出所采取措施,果断制止。

    2.通知学院保卫处赶到现场,协助民警处置情况。

    3.学院值班领导到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学院主要领导。

   四、学院刑事案件

1. 通知派出所人员到场处理,勘察现场,提取证据。

2.通知学院保卫处到场保护现场、疏导师生,救助伤员。

3.学院值班领导到场,做好善后工作。

4.报告学院主要领导。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传染病疫情,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全校学生、教职员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学生、教职员身心健康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引起的影响公众身心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有效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成立突发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应对突发传染病事件的领导机构。成员如下:

  长:

副组长:

  员:

     三、应急措施

(一)迅速报告。在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后,迅速报告学院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将所了解情况尽可能详细地向领导作出描述。

(二)组织协调。发生传染病疫情后,根据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调集本学院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三)协助和配合。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四)群防群治。组织动员学生、教职员按要求做好隔离、分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机房及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提高广东文理学院机房及网络安全突发事件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机房及网络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机房及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机房及网络系统的良好运转。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湛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湛江市公共服务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机房及网络系统包括在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机房内的机房附属设施、网络设备、主机设备及应用系统等。

机房附属设施包括机房空调、ups、动力电、防水防火设施、监控设施等;

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硬件设备及接入线路等;

主机设备包括小型机、服务器、存储备份设备等;

应用系统包括杀毒系统、IP电话系统、视频电话系统及视频会议系统等。

(四)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的机房及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机房及网络系统遭受到破坏、损毁、故障,发生对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各科室网络应用无法应用的紧急事件。

1、事件分类

按照机房与网络系统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特征,机房与网络系统安全事件可以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人为破坏引起的安全事件三类。

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

事故灾难是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者是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

人为破坏是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等事件。

2、事件分级

按照《湛江市政府机房及网络安全事件网络应急预案要求》安全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Ⅳ级(一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Ⅰ级(特别重大):机房与网络系统故障造成全区性大规模瘫痪,造成特别严重损害、超出控制的安全事件。

2)Ⅱ级(重大):机房与网络系统故障造成全区性大规模瘫痪,造成严重损害,影响程度较大的安全事件。

3)Ⅲ级(较大):机房与网络系统故障造成部分应用瘫痪,造成一定损害,仅对部分应用造成影响的安全事件。

4)Ⅳ级(一般):机房与网络系统故障造成单一应用瘫痪,造成局部影响,只影响单一应用的安全事件。

(五)工作原则

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快速反应。

组织体系

(一)机房及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应急组:

 

职责:

1、研究制定机房及网络安全应急方案;

2、监督和指导机房及网络安全应急组的工作;

3、发生安全应急事件时决定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组

职责:

1、负责日常机房维护服务工作;

2、负责机房故障监测及预警工作;

3、负责日常网络系统维护服务工作;

4、负责网络系统故障监测及预警工作;

5、负责进行信息反馈和事件汇报工作;

6、处置安全事件时负责协调各相关维护部门进行故障设施的保障、修复和处置工作;

第三章  安全监测与预警

(一)信息安全监测与报告

机房和网络安全维护服务分队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机房及网络安全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

当发生机房及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及时通报机房及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初次报告不超过2个小时,重大或特大的机房与网络安全事件实行动态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件的原因;

2、事件的影响范围;

3、事件的性质;

4、事件的发展趋势;

5、采取的措施等。

(二)预警处理

            对需要向相关应用部门发布预警的机房及网络安全事件,由机房与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应包括:

1、事件的类别;

2、可能涉及的范围;

3、可能危害程度;

4、可能延续时间;

5、提醒事宜;

6、应采取的措施等。

第四章   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当发生机房与网络安全事件时,机房与网络安全应急组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机房与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通报;

当领导小组接受到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加强与应急组及相关应用科室的联系,根据事件发展态势,视情况决定赴现场指导,支持维护服务分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指挥

本预案启动后,机房及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启动指挥系统,相关人员按照本预案确定的有关职责立即开展工作;

要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调集和配置应急处置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应立即在现场开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要根据事件性质迅速组建各类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支援

本预案启动后,机房及网络安全现场应急小组应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向市政府应急办和运营单位寻求支援。

(四)信息处理

本预案启动后,机房及网络安全现场维护分队应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及时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报送机房与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五)应急结束

机房与网络安全事件得到处置后,得到有效控制,事态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到解决,机房及网络安全应急组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到机房与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并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机房与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结束应急。

第五章   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在应急处置结束后,机房及网络安全现场维护分队应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统计各种数据,查明原因,对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恢复重建能力进行分析评估,认真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通报机房与网络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二)调查评估及经验教训总结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在应急组的配合下,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并存档,并根据学院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建全机房及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通讯录,确保能及时与成员和学院相关部门,保障应急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装备保障

机房与网络系统应事先预留一定的应急设备和设施,建立机房与网络系统硬件、软件、应急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库,在发生安全事件时,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用。

(三)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容灾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四)应急队伍保障

机房及网络安全应急组应做好自身的建设并时刻做好应急维护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件立即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的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学院公共财产和全校师生、教职员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实施湛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结合本学院实际,现就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突发重大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内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交通安全事故,是指学院内由于意外事件、交通违法行为突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造成其他危险的。

第三条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原则是: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全校学生、教职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各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共同应对。

3、快速反应,高效有序。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大危险时,反应要迅速,做到紧张而不紊乱。

4、服从大局,密切配合。在开展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时,接受上级机关的指挥,积极配合和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第四条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成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平时负责学院内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与地区单位的联系与沟通,掌握学院交通安全事故情况,发生事故时将事故情况报领导小组。在事故处置程序中按领导小组的要求协调各相关部门,并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

第六条  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分现场指挥组、事故处置组、治安防范组、医疗救护组。在现场处置中,各组听从现场指挥组的指挥。

第七条  各组的设立及职责:

1、现场指挥组,组长由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南福。成员由现场指挥组组长根据情况确定。现场指挥组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判断现场情况并作出处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决定后立即实施。

2、事故处置组,组长由石岭中队长担任。事故处置组负责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的现场控制、事故处理、交通疏导及相应的救援工作。

3、治安防范组,组长由保卫处处长担任。治安防范组负责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的治安防范工作。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治安防范组负责保护现场,维持秩序,防止由于混乱而发生违法犯罪事件。

4、医疗救护组设,组长由赖礼光担任。在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按要求到达现场,实施医疗救护。

第三章  应急处置程序

第一节  事故报告

第八条  学院各相关部门应迅速及时地将交通安全事故及交通安全事故危险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九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辖区交通安全事故信息进行收集,在接到报告后迅速查明情况,了解事故地点、方位、现场状况并报领导小组。

第十条  事故情况由领导小组上报上级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第二节  启动程序

第十一条  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后,进入应急状态。

第十二  领导小组根据所了解事故现场情况迅速判断,确定处置方案。通知各组进入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

第三节  到达现场

第十三条  各组进入现场后由现场指挥组统一指挥,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救援,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分析现场情况,在实施领导小组确定的处置方案时,可根据现场情况对处置方案提出调整意见,报领导小组决定。

第四节  组织救援

第十五条  现场指挥组组织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避免事态的扩大,组织现场人员的疏散。

第十六条  事故处置组到达现场后,控制现场、处理事故,运用专业技能协助其他职能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事故现场周边道路通畅,确保抢险机械、车辆和其他物资及时运抵事故现场。

第十七条  治安防范组到达现场后,保护好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混乱、拥挤、踩踏事件和治安案件。

第十八条  医疗救护组携带专业设备和救护用品到达现场对伤员开展医疗救护。根据情况实施现场卫生处置和现场防疫工作。

第十九条  上级救援机构相关人员到达现场现场后,现场指挥组及其它组接受上级的统一指挥。

第二十条  现场指挥组应将现场情况及时通报领导小组。

第五节  应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隐患得以消除后,经现场指挥组确认,领导小组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人员撤离现场,应急结束。

第六节  善后处理

第二十二条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交通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学院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二十三条  交通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对应急救援进行总结并及时上报。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四条  各应急处置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对救援人员进行必要的专业救援培训。

第二十五条  结合本院实际,向学院师生、教职员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范危机意识,向学生、教职员宣传相关应急知识,提高全体师生、教职员自救、互救能力。

第五章    

第二十六条  领导小组对在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学院和师生、教职员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处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二十七条  领导小组对在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或不适当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视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八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建筑施工工地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关于实施湛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的文件精神,为提高我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经学院人事科批准,现成立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建筑施工工地事故应急指挥部(简称学院建筑施工工地事故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应急处置范围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建筑施工工地事故应急指挥部在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学院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段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学院内建设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对在建筑施工现场和民工生活区发生的因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基坑坍塌、施工暂设及其他物体坍塌等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对工作。

主要职责

1、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协调处置本学院特别重大、重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负责指挥和配合市建委处置本学院内较大、一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突发事件。

2、指导本学院各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

3、承办学院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成人员

总指挥: 

  员: 

 

办事机构

学院建筑工程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其职责为:

1、组织落实学院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部门应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相关工作。

    2、指导学院内建筑施工企业制定、修订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4、负责收集分析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信息、及时向学院应急指挥部报告。

5、检查本学院内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6、负责对学院内建筑工地施工安全预防事故的宣传教育、培训及演练工作。

7、协助市建委做好学院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隐患的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配合市建委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人防工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人防工程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学院人防工程应急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依靠师生,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防工程突发事故对全体师生的危害。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人防工程突发事故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处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供防范意识,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人防工程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坚持自愿整合的原则。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⒈组织机构

    人防工程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由胡克伟书记任总指挥,   王南福副院长任副指挥,组成人员为相关部门主管领导。

2、职责

    按市人防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学院内人防工程的险情排查、工程抢险工作,及时上报学院内人防工程预警信息;

    协调相关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处理相关问题;

    按照市预案规定的事故等级,制定抢险措施;

    建立和完善学院人防应急指挥平台建设,积极适应市应急委的应急指挥需要。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⒈预警

    在确认可能引发人防工程事故的预警信息后,迅速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故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

    ⒉预警预防行动和措施

    认真做好防汛、防火、防疫、治安各阶段专项检查工作,按要求成立相应指挥部或领导小组,调动人力、物力,层层抓好落实。

   四、应急响应

    ⒈响应程序

1)按照“统一指挥、学院为主、专业处置”的要务,成立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师生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2)现场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3)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并立即向市应委员会急办公室汇报,发出预警。

    ⒉应急结束

    人防工程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五、后期处置

    ⒈善后处置

    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突发事件损害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事件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核实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⒉调查和总结

    现场指挥部要严格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要图并写出书面纪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要求和建议。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湛江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第6次会议精神,及时妥善处理学院内部矛盾,维护学院大局稳定、安宁,确保成熟、和谐的政治环境,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党委特制定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指挥网络及应急预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处置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突发性群体访事件的协调联络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学院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坚持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的原则。

3、坚持“人要请回去、事要解决好”的原则。

四、工作职责

在市政府及上级信访部门的领导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组织、协调学院相关部门或上访人家属,采取说服、劝阻的方法,处理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五、工作程序

1、预防工作

按照“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抓紧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以“小矛盾不出部门,大矛盾不出学院,重大疑难矛盾控制在本市”的“三不出”工作目标为方向,踏实做好矛盾排查工作。由学院信访办公室、综合治理工作部、学院事务管理科负责基层矛盾排查工作,其他科室配合,定期了解基层情况,并利用学院法制广场、公共橱窗、走访等形式,宣传《信访条例》,引导学院师生采用科学合法的方式向学院、市政府反映问题。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由学院信访办公室负责汇总、分类,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变被动为主动,及时化解矛盾,控制局面。

2、应急步骤

当确认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时,立即准确了解事件发生地点、发生原因以及事态程度,并作如下工作:

1)将初步了解的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2)迅速联络学院相关科室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以及学院职能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上访人部门领导,赶赴现场,了解具体情况,维护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3)将核实的得具体情况,及时汇报至相关部门,并根据市政府应对突发事件指示,进行说服、劝导工作,认真记录现场师生反映的问题,缓解上访师生激动情绪,做好进一步维稳、联络工作。

4)如遇到上访地点为市政府、国家机关办公地点或重点地区时,学院协助接回上访师生,并劝导师生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选出不超过5名代表,由学院协调或提供地点,与上访人以座谈的形式记录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并留下上访师生的联系方式,以便以后协调处理问题时,随时联络上访人群。

5)全程记录本次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情况,并在事件处理结束后形成处理意见和分析总结。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将上述文字材料报送上级部门。

3、后勤保障

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学院内部相关人员用车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4、法律保障

在处理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及解释工作的过程中,学院信访办做好相关事宜的法律咨询和引导工作。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防火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本着提高学院以及应急保障救援组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和处理能力,在学院范围内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进一步完善自上而下的应急管理体系,做到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快速反应、及时到位,提高整体反应能力,及检验应急预案和培训的有效性、实效性。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总体工作协调,成立领导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任总指挥。各办公室领导为成员。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201610-11

(二)活动地点: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三)参加人员:学院内所有的部门

 

四、报警程序:

(一)发现火情的第一人应发出火情的信号,并迅速赶赴报警点,发出火灾警报,灭火应急小组立即赶赴出事现场,落实火灾地点,火势大小,同时断开着火区电源开关,在有可能的情况下用灭火器扑救。

(二)通讯组迅速通知现场决策人,说明情况,由决策人根据火情指令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说明火情类型,行车路线。

(三)抢救组立即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同时警戒着火现场,并安排人员到入场岔口指挥消防车的行车路线。当有伤员时立即对人员进行抢救,并联系运输组运送伤员到附近医院。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客观合理的落实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提高应急分队的抢险救援能力。

通过此次培训和演练,要及时发现应急预案及措施中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修订应急预案,以符合事故现场的实际应急响应。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院安全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从领导到师生都十分重视学院的安全工作,并对学院安全工作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校园安全突发事件主要指我院师生在校园内外由学院组织安排的一切学习和实践活动中的意外安全事故。如火灾、触电、地震、楼内拥挤、不法分子持凶器进入校园、交通事故及由学生自身原因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等。为居安思危,防御于未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一旦发生火灾,发现者应立即拨打火警119,并说明起火的详细位置,并马上采取相应的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通知值班领导和院长或学院其他管理人员。发生火灾时,首先要疏散学生,保证人身安全,并立即组织人员灭火,绝不可以随意处理和拖延时间。

    二、如果学生发生触电事故,发现者应立即科学地将触电学生隔离电源,立即拨打120和通知医务室派人前来急救,必需时要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并报告班主任和学院领导,然后由医务人员和班主任陪同送医院抢救、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三、如果遇到夜晚突发停电,必须杜绝学生拥挤事件发生,各班看管教师或生活管理人员,应先把学生安顿好,不要离开教室或宿舍,问明事发原因,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有秩序从门口离开或继续休息。

四、遇到火灾或地震要镇定,立即有秩序地组织学生从就近安全出口撤离到楼外安全地区集合,决不能让学生乱跑或跳楼逃生,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五、如果发生不法分子持凶器进入校园内或教室,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和保安人员,同时拨打110迅速报警,然后由学院领导和保安人员及班主任亲临现场,稳定学生情绪,稳住行凶者,想方设法劝其离开教室和学校,尽力避免产生恶性后果。事后应由保安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善后工作,班主任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以免留下心理阴影。

六、如果学生发生饮食中毒的突发事件,发现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和学院领导,马上拨打医务室急救电话,第一时间采取抢救措施,严重者由班主任和医务人员陪同到附近医院抢救,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医务人员对其他可能出现问题的学生要逐个排查体检(注意单个询问,避免引起集体恐慌)并根据实际情况查清事发原因,妥善处理。

七、如学生身体原因导致急病发作(心脏病、癫痫等)、呕吐、晕倒、意外伤害等事故,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院领导,并送医务室或医院救治。

八、如果学院大门外发生社会人员同本校学生持凶器打架斗殴事件,保安人员应马上阻止,将学生带回校内,了解事情经过,报告学院领导妥善处理。

九、如果乘坐校车途中发生交通意外,带车人员及司机应该马上组织车上学生转移到车外安全的地点,有人受伤应首先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救治,再由交警处理事故善后。

十、对突发事件首见人必须以负责的态度,及时作出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学院预警机制领导人或成员,便于统一指挥。对我院师生发现突发事件置之不理者,学院将以严重违纪论处。

学院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 邮编:524400

Copyright © since 2006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粤ICP备12032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