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本章主要内容
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中国为什么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如何认识党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新概括?如何全面理解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含义及其主体地位?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如何才能使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只有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深刻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理论,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第一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选择过程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述,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突破了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大一统的计划经济概念,形成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思想。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正式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并得到了党的十二大的肯定。这一提法虽然仍然坚持计划经济的总体框架不变,市场调节还被认定只起辅助补充作用,但已为市场发挥调节作用提供了现实基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开辟了一条通路。
第二阶段,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了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重新解释了计划经济的内涵。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邓小平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并把其称作纲领性文件。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理论的确立,突破了把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为发展商品经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扫除了许多障碍。党的十三大把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新体制界定为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第三阶段,从根本上破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确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在总结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出现政治风波、国际上出现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历史经验后,邓小平反复强调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的路线和政策,必须认真地真正地把改革开放搞下去,把中国发展起来。要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总结道:“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的这些论断,明确界定了市场经济的属性,从而解除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为我国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
根据改革开放实践发展的需要和邓小平的多次谈话,特别是南方谈话的精神,江泽民于1992年6月9日在中央党校发表讲话时,建议党的十四大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十四大报告采纳了这一建议,并明确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样,经过长期的艰苦的探索,到党的十四大终于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正式提出和初步形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具有丰富的内涵:
①突破了过去公认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是代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经济制度本质属性的观念,认为它们都是经济手段。
②计划与市场作为调节经济的两种手段,它们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各有自己的优势和长处。
③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不具有制度属性,但是,它与社会主义相结合而形成的经济体制则必须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特征。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性以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2)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3)在宏观调控上,以实现最广大劳动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社会主义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