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一、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工人阶级的利益,同时代表着中国广大人民和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追求特殊利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要求。为了谁、依靠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动力。只有为人民服务,党才有存在的意义;只有依靠人民群众,党才会有力量。
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中国的近现代历史充分证明了这样的道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有了共产党,中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是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是人民的选择。
三、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
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断改善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是辩证统一的。如果说坚持党的领导所要解决的是社会主义事业要不要党的领导,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那么,改善党的领导所要解决的则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更好地实现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问题。不坚持党的领导,就谈不上改善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