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秋季开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秋季开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058号),要求各地各校切实做好学校秋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

九月二日

 

   粤教体函〔201058

 

关于做好我省2010年秋季开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目前将进入秋季新学期。初秋雨水较多,一些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染病可能会流行;晚秋后,气温逐渐下降,风大干燥,一些呼吸道传染病也可能会高发。学校是人群高密集场所,且学生抵抗力较成人弱,传染病容易在学校发生和蔓延。开学伊始,为加强新学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秋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与传染病流行事件在学校和托幼机构中发生、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和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以整洁优美、平安祥和的良好校园氛围来迎接亚运会在我省的举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要求各地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在全面开展校园卫生清洁的基础上,重点对教室、宿舍、厕所和食堂等场所进行清洁,不留卫生死角。特别要对学校食堂进行一次彻底的检查,彻底清洗、消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及用具;清除卫生死角及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和调料,做好食品的保鲜防霉变工作,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二、确保师生饮水安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要加强对白备水源的防护。
  三、加强健康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一次秋季传染病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告知学生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等的预防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等,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还要利用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四、坚持学校卫生监测的各项工作制度。要落实学生晨检、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以及有关的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救治。
  五、落实疫苗接种,进行科学预防。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切实落实查验接种证的工作,配合开展预防接种查漏补种工作,把好学生入校入园关。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采取疫苗应急接种,扩大疫苗接种面,提高少年儿童等易感人群的免疫力,实现科学预防。
   
今年秋季省卫生系统还将继续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密切配合卫生部门严格按要求做好免疫规划的各项工作,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每一个在校(在园)适龄儿童都能得到预防接种服务。
   
六、严格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按要求认真制订学校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暴发的防控应急工作预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所辖学校或托幼机构签订有关的工作责任书。各普通高校、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应急工作预案须报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要将防控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故责任落实到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园长身上,并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落实相关的问责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并在其指导下,做好学校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

八月二十七日

学院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 邮编:524400

Copyright © since 2006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粤ICP备12032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