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院办〔2012〕1号
关于2012年“五一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2年“五一节”放假安排如下:
2012年“五一节”放假时间为
放假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留人值班,值班人员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作出值班安排计划,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把值班人员名单于2012年4月28日前报院办。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患等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学生处、各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和全体教职工度过祥和平安的节日。
特此通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