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理办〔20152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关于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46日放假,共3天。其中:45(星期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6(星期一)补休。

二、放假人员安排

(一)全体老师和学生;

(二)除安排值班外的工作人员。

三、值班人员安排

学院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勤处、保卫处、食堂等部门(单位)要留人值班,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值班计划,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名单于41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

特此通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5323

 

学院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 邮编:524400

Copyright © since 2006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粤ICP备120322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