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理函〔2017〕9号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2-4日。其中,4月1日(周六)上班,补上4月3日周一(单周)的课程。4月2日与清明节连休。
二、放假人员
(一)全体老师和学生;
(二)除安排值班外的教职工。
三、值班安排
学院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勤处、保卫处、食堂等部门(单位)要留人值班,并根据实
际工作需要制定值班计划,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名单于3月3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平安祥和的假期。学院办公室电话:0759-6632200;保卫处:0759-6632206。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