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条例》条规精神 与时俱进做好统战工作
宣承志 宣承柱
(2015年6月)
中共中央在今年5月正式颁发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新思想、新要求,明确了一系列重要理论观点、政策规定。
统一战线工作是我们党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39年以来,党中央主要领导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反复强调统一战线的法宝地位、法宝作用。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积极贯彻、切实遵循《条例》精神、条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一、《条例》完善丰富了统一战线基础理论,发展完善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理论政策。
《条例》对新形势下统战工作作出了全面谋划和部署,在统一战线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对统一战线基本性质作了新发展,对地位作用作了新概括,对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范围对象作了新完善,强调要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最大公约数,拓展了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此前的每一任党中央主席、总书记都亲自主持召开协商会议,就一些重大问题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条例》将“致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写入统一战线性质,使其完善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将“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今后可能出现的新群体,合并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将民主党派职能完善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共领导的政治协商”,并对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内容、秩序、形式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将无党派人士定义完善为“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由此可见,不同历史时期统一战线面临的形势、任务不同,工作范围、对象也必然会作出相应调整。从中我们也清楚领悟到:《条例》对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职能、作用的规范,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确定了制度保障,有利于提高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共领导的政治协商的成效和水平。
为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到:统一战线“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法宝”。我们党这“三大”之一的重要法宝,将对统一战线地位作用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统一战线的高度重视。
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而一致性和多样性是不断变化的,贯穿统一战线各个历史时期。《条例》把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明确为统战工作方针,体现了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统一战线理论的每一次发展,都极大推动了统一战线实践的发展。《条例》对统一战线理论的发展,为统一战线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提供了遵循。我们要以之广泛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注入正能量。
二、《条例》明确了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基本要求、方针政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政策举措。
《条例》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总规范,明确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港澳台海外等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方针政策、主要任务、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等方面;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培养、使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当前,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团结、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争取港、澳、台、海外人士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任务日益繁重。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因而需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力度、增多使用台阶、切实管理到位。
统一战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不同领域,涵盖不同群体,这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特色。《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要求,既有刚性规定,也有一些原则性要求,使统战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把握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特点和成长规律,积极回应和解决制约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必将有力推进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三、《条例》深化了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领导的职责要求,规范了统战部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要求。
统一战线工作是全党的工作,是各级党组织议事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党中央的要求,需要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建立党委负责同志联系党外人士制度,对统战工作给予有力领导;同时,根据党中央要求,明确统战工作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人员配备,高度重视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统战干部作用。
《条例》第一次对各级党委(党组)做好统战工作的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其主要负责人是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做到“三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将“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写入统战部门职能,完善为“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并细化了主要职责和对统战工作机构设置、干部配备以及统战部门与相关组织、部门的关系等作了明确规定。
如此这般,必将巩固发展全党重视统一战线、全党开展统战工作的良好局面;有利于统战部门更好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有利于统一战线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动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康庄大道奋勇前进。
四、我们党委要高度重视落实到位统一战线工作,统战、群团部门通力合作,实行“全员大统战”做好统战工作。
我们广东文理职业学院作为一个非公有制经济实体、非企业单位的高等教育机构,师生员工来自全国各个地域、不同阶层,同时又不断增强与海外有些国家开展教育教学关系,对于开展统战工作不可或缺、义不容辞。
因此,我们的党委要认真贯彻党中央有关文件尤其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和坚持列入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各级各类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规章制度,推进统战工作深入到位开展。
我们统战工作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牵头与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通力合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地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从中,一要加强和促进自身建设,加强党的统战理论、政策特别是习总书记关于统战的新思想、新要求的学习、领会,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能力;二要遵循和把握工作原则,坚持政治性、政策性严谨运作,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增进一致性巩固基础、包容多样性激发活力;三要创新和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增进人情味、增强艺术性,实行常规性和临时性的工作的科学运作,在坚持政治底线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利益中实现统一战线成员的具体利益;四要坚持和推进实行全院上下左右“全员结对交友统战”“模式”,完善形成统战部牵头协调、工青妇等有关方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更好地发挥出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
总而言之,我们的统一战线工作,持之以恒、不遗余力地落脚新时期、新阶段、新形势,掌握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运用新理论、新政策、新措施,打造新特色、新亮点、新成果;坚持不懈、凝心聚力地团结引导统一战线成员与我们一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政治上同心同德、行为上同心同行、目标上同心同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作者简介]
宣承志:广东文理职业学院董事长、党委书记
宣承柱:广东文理职业学院院长助理、工会主席、统战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