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理﹝2012﹞3号
关于印发《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差旅费报销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差旅费报销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差旅费报销规定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差旅费报销规定
为了规范学院差旅费报销事项,特制订本规定,望学院各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规定所说差旅费地报销是指因公务出差到外地所发生的车、船、飞机费用、住宿费用以及其它补助性费用。
第二条 因公出差要履行批准手续,凭经批准出差的手续报销有关费用。
第三条 对乘坐车、船、飞机费用报销规定。
1、对因公出差按规定路线所乘座的汽车车票的报销规定。对因公出差按规定路线所乘座的汽车车票可据实报销;包括短途普通汽车票和长途卧铺汽车票以及合理的市内公共汽车票。
2、对因公出差按规定路线乘坐火车车票的报销规定。所乘坐的火车硬座车票可据实报销;对于当乘坐8小时以上或夜车时,可报销硬卧车票;原则上不报销软卧火车票,如确实需要事前请示院长或被授权审批人员的批准。
3、对因公出差按规定路线所乘座的轮船船票的报销规定。当乘坐轮船出差时,所乘坐舱位的报销标准按照乘坐火车相对应的报销原则进行报销。
4、当需要乘坐飞机出差时,要经董事长批准后可据实报销。
第四条 出差途中补助规定
途中补助主要是指就餐补助。在消费水平不高的内地地区,原则上每人每天补助15~20元。
在消费水平较高的珠三角地区原则上每人每天补助 60 元。途中补助的计算天数按照车票出发和返回时间计算,出发当天和返回当天只计算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如果出差期间的就餐有客户免费招待或其他不需要支付就餐费用的,则不予补助。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伙食费在发放工资时不再扣发。
第五条 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学院级领导按普通标准间费用标准报销。学院中层领导按每人每天 180元标准报销,其他人员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报销。情况特殊,可酌情提高或实报实销。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报销
对于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合理支出经批准可以报销,不合理部分自己负担。对于需要报销的费用一般要提前请示。
第七条 报销差旅费应履行的手续
1、出差人员出差前要办理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
2、出差人员返回后一般在一周内要凭车船票等报销凭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3、财务部门审核后,要经出差人员所在部门领导的签字予以证明,然后到有审批权的领导处办理审批手续。
4、最后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报销凭据到财务部门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