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学生准军事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职责,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保证良好的教学环境和秩序,促进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以促进学生作风战斗化,养成政治坚定,勤奋学习,自强不息,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准军事化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方针,以制度管理为基本手段,强化运作机制,优化育人环境。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纪律,使学生成为忠于法律,精通业务,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第四条 学生准军事化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管理育人的原则。把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受社会欢迎的技能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作为学生管理工作的根本目标和管理工作质量的检验标准。以教学为中心,从学生实际出发,从教育实际出发,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建立正规的内务制度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保证以教学为中心及其它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规范化的原则。实行严格科学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坚持按级管理,教育与养成,训练与管理相结合,各级干部率先示范,以身作则。注意管理的层次性,重视管理工作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强调整体效应,实行多方位,全时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以达到最优化的学生管理目标。
(三)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参与管理的各方人员,应以思想教育入手,贯彻教育疏导方针,启发觉悟,以理服人,切实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抓好纪律作风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形成“敢管、善管、会教、会导”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明确认识学生既是管理对象,又是参与主体。是最终管理目标的实现执行人和收益者。充分调动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我控制、自我管理的能力,教育学生在管理中发挥主人翁精神,努力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教师指导又有广大学生参与的民主管理局面。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所有中专生、专科学生。
第二章 学生职责
第一节 学生一般职责
第六条 学生一般职责
(一)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二)尊重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维护教学秩序,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四)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维护校规风纪,爱护集体荣誉,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塑造健康人格和良好的现代大学生形象。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院的各种公益活动,自觉搞好内务、环境、教室卫生、努力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六)积极参加健康文明的文娱体育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七)爱护公共财务,珍惜教学、科研设备和书刊。自觉遵守安全规定,防止意外事故。
(八)完成教师和领导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 学生干部职责
第七条 班长职责
班长协助辅导员对本班学生进行全面管理和教育,发挥辅导员联系学生和学生干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在辅导员的领导下,对本班的教育学习、准军事化管理完全负责。
(一)熟悉全班情况,根据上级指导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班委会计划,主持召开班委会、小组长会议,完成辅导员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参加学院及学生会召开的班长会议,传达和贯彻学院及学生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三)按班委分工,统一协调班委会工作,团结班委一班人,保证班委会工作计划实施。
(四)负责记载班务会日记、教室日记,协助辅导员做好学院管理目标的记载和其他有关登记工作。
(五)抓好小组长工作,组织全班各种评比竞赛活动,每周末向辅导员汇报一周工作情况。
(六)每两周(周日晚自习课时)召开一次班委工作会议,总结前段工作,研究下步工作,并及时向辅导员提供情况,便于辅导员了解掌握。
(七)负责本班晚查铺工作。
(八)全面负责班级工作。领导班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学院的规章制度和学习工作任务,安排并监督各委员的工作,做好老师与同学之间的联系工作,发挥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
(九)新学期开学,将同学到校情况及时汇报,并组织学生按时报到注册。
(十)每学期开学两周内组织班委会总结上学期工作,并书面报告班主任、辅导员,组织编写本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十一)负责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参加系、团委、学生会及院部召集举行的各项活动、会议等,并考核参加情况,及时报班主任或辅导员。
(十二)全面负责班风建设。坚决制止考试作弊行为、抄袭作业、迟到早退、缺勤和其他违纪、不良现象。在发生违纪事件后,要认真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
(十三)带领班委会做好同学和班级考核、评定、评比工作。
第八条 副班长职责
(一)协助班长做好班级全面工作,负责同学外出请销假的登记。
(二)负责班级的集队、上课等考勤工作,每周召集有关班委,汇总一周的“二操”课等各方面的日常考勤情况上报,每周公布一次。
(三)负责班级的公益活动,与生活委员配合,抓好生活卫生和内务管理。
(四)负责课堂管理,参加文明教室评比,安排课堂卫生值日和开锁门等。
(五)负责本班安全管理与教育,经常进行安全大检查,检查教室、寝室电源、门窗、门锁是否安全,消防设施是否损坏,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并开展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以及安全保密的教育。
(六)负责安排门岗和其他勤务工作。
(七)班长离开岗位或有特殊情况时,代行班长职责。
(八)协助班长负责全班日常工作,协助监督各委员的工作,充分发挥班委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九)协助班长做好各项班级管理工作。
(十)可以兼任其他班委委员工作。
第九条 学习委员职责
(一)经常收集并及时向学院及
(二)开展学习互助,组织同学交流学习经验,协助教师做好学习成绩的统计工作,按时收交作业。
(三)领发教科书、讲义、复习题和有关学习用品,收缴书费、讲义费等。
(四)协助副班长做好文明课室竞赛活动,配合宣传委员办好班级黑板报,搞好宣传报道。
(五)组织同学参加学院和班级知识竞赛和学习竞赛活动。
(六)服从班长的领导,配合班长的日常工作。
(七)提名班委会任命各科课代表,领导监督检查各科课代表的工作,及时将同学的学习情况和要求反馈给教师和班主任,并将教师的要求反馈给学生。一些重要情况,要及时的反映给班主任或辅导员,以便及时解决。
(八)负责全班教材的领发。
(九)负责填写班级日志,定期交班主任或辅导员,以便掌握教师教学和同学学习情况。
(十)维持好课堂和自习纪律,做好考勤工作并定期上报。
(十一)负责教室照明、电扇、录相、电视开关,安排课内外学习讨论活动。
(十二)组织班内学习经验、方法的交流会。
第十条 纪检委员职责
(一)组织全班同学认真学习学院制定的各项纪律制度,树立起班级良好的纪律作风。
(二)负责班级纪律制度执行的检查工作,对违纪行为提出批评并进行登记。
(三)参加学生纠察队的工作,最少每周一次向班主任反映班级纪律作风情况。
(四)协助各班委开展工作,维护班级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五)协助班长做好晚查铺和本班来校住客等有关登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汇报。
第十一条 生活委员职责
(一)收集和反馈同学对生活方面的意见、要求,参加学院有关膳食和生活卫生、宿舍管理等会议。
(二)负责本班的内务卫生和管理,检查各寝室及宿舍楼周围包干区卫生。每天组织班级卫生检查组对内务卫生进行检查评比。
(三)管好教室、寝室公用物品,负责联系维修门窗、桌椅、照明用电等。
(四)关心同学生活,对有病和有特殊困难的同学,组织全班同学进行照顾和帮助。
(五)负责收发本班同学的信件。
(六)服从班长领导,配合班长工作。
(七)负责收集同学对食堂、宿舍、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意见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制止浪费粮食的不良行为。
(八)负责安排班级卫生值日工作。
(九)负责文明公寓、文明宿舍的建设,配合进行教室和宿舍的卫生检查评比,督促舍长搞好卫生,负责申报“文明宿舍”,经常向班长、辅导员汇报班级生活方面的情况。
(十)组织同学参加公益活动,负责班务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班级同学寒暑假火车票的订购、分送。
第十二条 劳动委员职责
(一)负责组织本班劳动课的实施,按照班主任布置的任务,将其分配到小组或个人。
(二)负责劳动课的考勤登记,检查验收劳动任务的完成情况。
(三)负责领发和回收劳动工具,对不爱护劳动工具的同学提出批评,并报辅导员处理。
(四)组织对本班劳动包干区进行定期清扫,负责本班生活区和校道的检查工作。
(五)宣传劳动的重大意义,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参加学生会劳动部组织的检查评比活动。
第十三条 文体委员职责
(一)组织全班同学参加学习和班级的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教育同学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促进身心健康。
(二)协助体育老师组织好体育课。领取和保管学院发给班级的各种体育器材。
(三)负责早操和晨练的组织、整队。
(四)负责班级集合、整队和清点人数,加强队列风纪的养成教育。
(五)协助副班长做好班级集合、早操、晨练的考勤。
(六)负责组织班级的各项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活动。
(七)负责组织各项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的报名、选拔、参赛等工作。
第十四条 宣传委员职责
(一)服从班长领导,配合班长工作。
(二)负责组织班级的日常宣传(墙报、板报、广播)和大型活动宣传工作。经常收集和报导班级好人好事。
(三)支持和配合学生会和团委的宣传工作。
第十五条 组长职责
小组是班级的重要组织,小组长受班委领导,对本组的教育学习、准军事化管理负全部责任。
(一)带领全组勤奋学习,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争做优秀学生。
(二)严格管理,贯彻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本组学生认真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三)掌握本组学生思想情况,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内外团结。
(四)带领全组积极完成各种勤务,认真落实宿舍管理规定,搞好宿舍、教室和公共场所卫生。
(五)带领全组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业余文化娱乐,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
(六)教育本组学生要爱护公共财务和教学生活设施,社会实践和第二课堂活动。
(七)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内部关系与称呼、举止
第十六条 校内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在政治上是平等的,相互间是同志、同学关系。
校内的职务,构成领导上级、下级以及同级关系,在职务上构成隶属关系时,职务高的是上级,职务低的是下级。教师和学生之间构成师生关系。
第十七条 校内人员相互称呼,通常称职务,或者姓加职务;学生对教师、教工,应称呼姓加老师。
第十八条 进入领导及各科室办公室前,应事先喊“报告”,或者敲门;进入其他人员室内,也应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十九条 学生必须举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时不袖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在课室和边走边吃东西、搭肩、挽背、嬉戏打闹。
第二十条 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尊重社会公德,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乘坐车、船、飞机,要按顺序上下,遇到领导、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应主动让座。路上遇到领导、老师,应主动靠边让路,并招呼“领导好”或“老师好”。不准围观和尾随外宾。
第二十一条 学生不准饮酒、酗酒、抽烟、赌博。不得擅自到社会上的歌舞厅、游艺厅、桑拿室等娱乐场所。
第二十二条 会场规则
(一)参加会议及各种集体活动,必须按时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遵守会场纪律,认真听讲,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报刊,书籍,不得喧哗起哄、鼓倒掌。
(二)参加会议和集体活动,严禁穿背心,短裤、超短裙、拖鞋进入会场。
(三)讲究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吃零食。
(四)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中途退场。
(五)爱护会场公共设施,不准蹬踩座椅,不准乱涂乱画,损坏公物要赔偿。
第四章 一日生活
第二十三条 整理内务和洗漱
(一)早操或晨练后进行洗漱、整理内务和清扫室内外卫生。
(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划一,统一有序,被服折叠方正,棱角分明。
(三)班生活委员要组织检查本班的内务卫生。
(四)双休日、节假日,负责宿舍内卫生值日和清扫校道的同学应于8点半前进行卫生清扫。
(五)双休日、节假日起床后即应整理内务,班值班干部早上、下午都应检查、督促起床同学整理内务,保持内务良好。
第二十四条 开饭
(一)就餐人员依次进入食堂,按先后秩序排队购买饭菜。
(二)就餐人员应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保持肃静和卫生,严禁糟蹋粮食。
(三)除病号外,任何同学不得在宿舍、课室、操场、校道上进餐。
第二十五条 上课
(一)课内:遵守课堂(实验室、操场)纪律,认真听课,细心操作,爱护教学器材设施。
(二)课后:检查器材,清理现场,向教师报告,值日生打扫卫生,关好教室门窗和电源。
第二十六条 午休、午睡
(一)午休时间通常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及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任何活动。
(二)午睡时间除值勤者外,学生应卧床休息,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第二十七条 课外活动
下午第三节课为活动课。各班、组、同学应按课外活动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文娱、体育或其他活动。
第二十八条 晚自习和晚点名
学生每周日晚到周四晚7:40到9:30应上晚自习。
(一)各班晚点名每周不少于一次,星期日和节假日返校后必须点名。
(二)晚点名可在自习课前,也可在作息前。
第二十九条 就寝
(一)听到就寝预备号令(信号)后,应立即停止其他活动,上床做好就寝准备。
(二)听到熄灯号令(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第三十条 晚查铺
(一)晚作息熄灯前后十分钟,各班班长,纪检委员进行晚查铺,并把情况汇报给辅导员或值班员,学生会干部在班干部查铺后进行复查。
(二)值班员每天熄灯前后听取各班学生返校和就寝情况汇报,并进行监督检查和登记。
第五章 会议、汇报
第三十一条 召开会议要有准备,开短会,讲短话,讲求实效。
(一)组务会。每周召开一次,由组长主持,一般不超过一小时。主要是检查小结一周的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下周工作。
(二)班务会。由班长主持,小组长以上干部参加,每两周至少开一次。班务会内容通常包括分析研究全班学习风气,组织纪律和军事化管理状况,总结班干部工作,讲评小组活动,研究如何改进工作。
(三)学生班委干部会议及学生大会。会议由班主任或班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总结报告工作,表扬好人好事,布置以后工作,组织大家座谈讨论,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同学对班级工作的批评和建设。
(四)学生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由学生处长主持,分析研究工作形势,布置工作。
(五)各级学生干部应经常逐级汇报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汇报。
第六章 请假、销假
第三十二条 学生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返校销假,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超过三小时的填写请假单,请假一日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批准,请假三日由年级科长或学生处副处长批准,请假五日至十日由学生处长批准、十日以上由分管院长批准。节假日均计入请假时间。
第三十四条 学生请假,经书面批准后方可离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时,必须按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对不按时续假者,按旷课论处。
第三十五条 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外出,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
第三十六条 学生因伤、病需全休或半休时,须经学院医院诊断,由辅导员批准。离校需按级审批。半休者仍要参加早操集合点名和上课,但可不做剧烈运动。
第七章 值 班
第三十七条 学生处设值
(一)组织学生进行早操、晨练、晚查铺。
(二)督促检查学生内务卫生和学习生活秩序。
(三)督促各班值日、值班、执勤人员严格履行职责。
(四)根据上级指示,组织指挥学生应付突发情况。
第三十八条 学生干部值班。双休日、节假日和特殊情况下,应组织学生干部轮流值班。其主要职责有:
(一)维护全班学习、生活秩序。
(二)检查全班内务,维护室内外卫生。
(三)督促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四)检查同学归校就寝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辅导员、处(科)值班员汇报。
(五)负责派遣日常勤务。
第三十九条 值日生。由小组同学轮流担任,主要职责有:
(一)维护本组安全。
(二)负责督促检查本组内务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三)配合班长、纪检委员和值班人员做好对本小组的晚查铺工作。
(四)维护本组的学习生活秩序。
第四十条 班宿舍区值日生。轮流由小组安排2名同学当值,负责清扫和维护宿舍区走廊、楼梯口、公共洗手间的卫生。
第四十一条 班课室值日生。由班同学轮流担任,负责擦黑板,清扫维护课室、走廊、楼道卫生等。
(附)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男女生互窜宿舍。
二、不准在校园内谈恋爱。
三、不准迟到、早退、旷课。
四、不准吸烟、喝酒、赌博、吸毒、打架斗殴、欺诈同学。
五、不准损坏公物和拿人财物。
六、不准不佩带校徽出入校门和在校内走动。
七、不准染异色头发,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校内公共场所。
八、不准乱扔果皮纸屑。
九、不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十、不准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