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理人〔2015〕1号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我院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处(室):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粤教继函〔2015〕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条件,2015年5月15日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现在高校教学岗位上任教的在编专任教师(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和高校编外长期聘用教师)。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申请人必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取消其中第七条乙型肝炎检查项目),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人事档案必需挂存在工作学校的有关档案管理部门。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提供师范本科同等要求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补修合格证书。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
三、申请办法及受理时间
(一)实行网上报名,申报时间为4月24日至30日。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http://jszg.gdhed.edu.cn)“网上报名”栏目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学校人事部门审核。
(二)5月5日前请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到学院人事处,逾期不给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将及时发布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体检标准以及政策解答等内容,我院将通过校园网、人事处专用QQ群(93149534)等方式及时发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我院申报教师资格证的同志进行政策培训及网上系统报名操作培训(具体时间另通知)。
(二)我院将统一组织申请人到省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通知)。
(三)需申报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同志请于2015年3月27日前到人事处报名登记。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
2015年3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