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史资料和实物档案的倡议书

 

全校师生、退休教职工、各届校友社会各界朋友

为记录呈现学校发展历程中大事记、办学成果和办学特色, 丰富校史典藏,打造学校品牌,现向全校师生、离退休教职工、各届校友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倡议,征集学校各个办学时期(含锦华学校、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廉江校区、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湛江理工职业学校)具有保存价值的史料和实物档案

一、征集内容

(一)文字文本类

1.学校各个时期重要的书籍、刊物、专著、编著、文字资料等;

2.学校各个时期的教材、教案、教学大纲、讲义、实习方案等;

3.学校各个时期各类师生自办刊物、纪念册等;

4.对学校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人物的传记、媒体报道材料等;

5.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优秀校友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形成的资料文稿及题词等。

(二)照片影像类

1.学校各个时期尤其是早期办学阶段教学科研、实习实训实践活动、社会服务,以及教职工和学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场景和文体活动的图片、音视频资料;

2.早期校园建筑、师生活动的图片;

3.学校重大活动的图片、音视频资料;

4.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的图片、音视频资料;

5.毕业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毕业周年聚会等的图片、音视频资料。

(三)实物类

1.学校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纪念章等实物和照片;

2.学校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有历史感的师生证件等实物和照片;

3.学校团体或个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奖状、奖杯、奖牌、奖章、证书等;

4.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等)所获得的文件和实物材料;

5.学校各个时期有历史感的教具、仪器设备、教学模型、手绘图纸等;

6.优秀校友、教师等有历史感的个人用品、聘书、科技论著、技术革新、发明专利、手稿等;

7.反映校友在工作岗位上获得重要成就、对单位发展建设做出贡献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文字、照片、实物(聘书、证书等)、媒体报道、音像资料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捐赠人主动捐赠的校史资料所有权归学校。学校办理交接登记手续并妥善保管、择时陈列。

2.复制。对特别珍贵的校史资料,经持有人同意,学校进行复制后,原件归还持有人。

3.代管。对特别珍贵的校史资料,持有人有委托学校保存意愿的,学校可代为保管并在校史馆择时陈列。

4.出让购买。个别贵重物品需要有偿提供的,经过鉴定、确认后,通过双方协商由学校出资购买。

三、捐赠者权益

1.捐赠者提供的材料或物品如被采纳,签订捐赠协议,学校将给捐赠的单位或者个人颁发荣誉证书(或收藏证书)价值特别高的,学校将组织捐赠仪式,并予以独立展柜展出,镌刻捐赠者姓名。

2.捐赠者提供的实物类物品如被采用,将在校展馆定点存放或展示。3.学校在展示征集的实物档案时,将注明捐赠人。

四、征集要求

1.集中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5630日。

2.提供图片资料的,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姓名及职务等。提供实物的,建议附上简要文字介绍。

五、联系方式

1.直接交送。可将捐赠物品直接送交至学院图书馆6楼展厅。

2.快递邮寄至:广东省廉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九洲江大道78号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刘锋老师(13590083552)收。邮编:524400

3.邮件发送。可将捐赠物品自行拍照或数字化扫描后,发送邮件至邮箱24771180@qq.com

4.上门征集。如捐赠者不便来校,可通过电话、邮件联系,学校将派工作人员上门接受捐赠。

联系电话:毕德勇老师18022614375;刘锋老师13590083552

 

党委宣传部、工会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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