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四次预警通知》的通知
附件:
各处(室)、各系: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四次预警通知》(粤教体办函〔2010〕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我院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处(室)、系要按照教体艺厅〔2010〕9号文件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的防控措施,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教室、学生宿舍、供水设施等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手足口病、登革热、肠道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增强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三、各处(室)、系要进一步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意识,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按要求立即报告学院办公室,并由办公室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同时,立即按照有关工作预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性和负面影响。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四次预警通知
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
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