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院〔2012〕33号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关于开展
2012-2013学年度院级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落实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学研究水平和质量,提升学院办学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着力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强化能力建设,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为宗旨,以先进教育思想、教学理念为指导,结合我院实际,立足当前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对高职教育的理论、专业结构与布局、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通过理论与实践促进我院教学改革深入开展。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是我院在职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或者科级以上党、政干部,具备较强科学研究能力。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团队,项目研究内容应遵循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预期成果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践性,有推广价值,具有示范作用。项目时限一般为2年,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等可考核的成果。
三、项目管理与经费
(一)所有立项项目将纳入《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二)凡正式批准立项的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院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系(部)、处(室)负责本部门教改项目的具体建设。
(三)建设期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验收。
(四)学院将按学期分批划拨研究经费,并将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经费为0.8~1.2万元,一般项目建设经费为0.3~0.8万元。若项目能提前完成并申报上一级教育管理部门立项,学院将一次性拨付全部研究经费。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者须填写“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表”纸质材料1式3份及电子版交所在系(部)、处(室),各系(部)、处(室)领导签字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交教务处。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黄锦礼 联系电话: 669988
联系人:林丽佳 联系电话: 680747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广东文理职业学院2012-201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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