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院〔2012〕34号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关于开展
2012-2013学年度院级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落实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教学研究水平和质量,提升学院办学实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2013学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精品课程原则上要求是体现工学结合的专业课程,兼顾专业基础课程,全院公共基础课,必须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申报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详见评审指标);最好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
(二)课程负责人以专任教师为主,原则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负责课程建设的规划、组织与实施;有一个较好年龄职称结构的教学团队。
(三)课程网站应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注:此条是申报的精品课程建设中期应达到的目标,不作本次申报的必要条件。)
二、精品课程管理与经费
(一)所有立项精品课程将纳入《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管理。
(二)批准立项的精品课程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学院对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各教学系要指导支持本单位精品课程的具体建设。
(三)建设期满,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验收。
(四)学院将按学期分批划拨研究经费,并将项目分为重点课程(能进一步申报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和一般课程(只能作为院级精品课程的基础课程)进行建设。重点课程建设经费为1.0~2.0万,一般课程建设经费为0.5~1.0万元。若项目能提前完成并申报上一级精品课程,学院将一次性补发全部研究经费。申报成功省级精品课程,学院将奖励1.0~2.0万元,申报成功国家级精品课程,学院将奖励2.0~3.0万元。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由各教学系按申报条件研究确定本系精品课程1~2项,每项按课程名、课程负责人、教学团队(3人以上,注明职称、学历、年龄)以及能否完成申报条件(三)的要求等申报。各单位汇总后于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者须填写“附件1:广东文理职业学院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表”纸质材料1式3份及电子版交所在系(部)、处(室),各系(部)、处(室)领导签字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交教务处。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黄锦礼 联系电话: 669988
联系人:林丽佳 联系电话: 680747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3:广东文理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4:广东文理职业学院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5:广东文理职业学院院级精品课程申报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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