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理办〔2013〕7号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关于2013年
“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
国庆节:
二、值班人员的安排
院办、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食堂等部门、单位要留人值班,值班人员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作出值班计划,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名单于9月18日(中秋节)、9月27日(国庆节)前报学院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放假期间,学生处要掌握离校、在校生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安全意识,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学院办公室值班电话:6632200,保卫处值班电话:6632206。
特此通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