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理办〔2014〕3号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二、放假人员安排
(一)全体老师和学生;
(二)除安排值班外的其他行政、教辅、后勤工作人员。
三、值班人员安排
学院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勤处、保卫处、食堂等部门(单位)要留人值班,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值班计划,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名单于
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安定和谐的假期。
特此通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