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文理办〔20143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至7日放假,共3天。其中:45(星期六,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7(星期一)补休,全校停课一天。

    二、放假人员安排

    (一)全体老师和学生;

    (二)除安排值班外的其他行政、教辅、后勤工作人员。

    三、值班人员安排

    学院办公室、财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后勤处、保卫处、食堂等部门(单位)要留人值班,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值班计划,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值班人员名单于42报学院办公室。

    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安定和谐的假期。

    特此通知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4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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