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办理须知
1、新生迁入广东文理职业学院户口手续由学院保卫处统一办理,新生可自主选择迁入户籍或不迁户籍,需迁入户籍的学生须在新生入学报到前办理好户籍迁移证。
2、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入地址:广东廉江经济开发区78号。
3、新生自带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班级辅导员处。
注意事项:
如本人的迁移证存在姓名与通知书不符的、迁移证的“籍贯”、“出生地”地址填写不全(只填写至省、没填写至市或县的)、出生年、月、日和迁移证的身份证号码不符的、公章不清楚的、涂改迁移证的、涂改迁移证编号的、左下角没留1字的、没盖骑缝章的、姓名右边空白处不加盖以下空白公章的,发现以上情况,要求当地派出所及时更正,并在错误处加盖公章,或要求及时补办正确的迁移证。
迁移证要求全电脑打印(错误更正主项:如姓名、出生地、年、月、日不能用手写),特殊情况可用手填写迁移证,但必须统一完全手写,不能手写和电脑打印混合一起,按新的文件规定迁移证还必须填写本人的身高和血型,务必在办理户籍迁移证时认真核对。
如入学报到时迁移证有误的,一律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期过后不再受理迁移证的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