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教师申报2010年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粤教继[2010]号《关于开展我省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
二、认定条件及程序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程序仍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另附)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申请人必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申报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为了便于开展此项工作,人事处将组织需要申报的教师集中在教学楼机房进行网上报名培训和集中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表;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
7.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8.小1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32mmX
9.“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合格证书或证明(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人事代理证明材料(即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挂靠在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的证明材料);
11.聘期为
1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3.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交教授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材料整理要求
1. 提交认定材料复印件的要求:
(1)使用A4复印纸单面复印;
(2)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的,需将证件正反面复印;
(3)岗前培训证书有照片一面复印在A4纸的上半部分,有成绩那一整面复印在下半部分;
(4)审核人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5)每份复印件必须加盖人事处的印章,印章应遮盖部分复印内容。
2.材料排放顺序:
(1)身份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
(2)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
(3)近1学年的教学任务书;
(4)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或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申请人);
(5)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
(6)人事代理证明;
(7)聘用合同书;
(8)无犯罪记录证明;
(9)思想品德鉴定表;
(10)体检表。
3.装订要求:以上材料按规定顺序排好,在左上角平钉后,夹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中间。
六、工作要求
为了做好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凡需要申报认定资格的教师,请按有关规定整理资料,于
七、其他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需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gdhed.edu.cn)下载打印。
2.请需要申报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自行前往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12号,联系电话:2372586)进行体检。
3. 资格认定有关材料可在我省教育厅主页(http://www.gdhed.edu.cn)“热点关注”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以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中下载。有关信息咨询及交流可通过学院人事群进行,Q群号:93149534。
4.根据《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10]74号的有关规定,凡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都要进行学历(学位)证书鉴定。为了顺利开展该项工作,今年需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请将个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于
湛江现代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